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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N小姐給我講了一個故事,

關於一個七十一年次的女生把六十三年次男友的前任女朋友們的照片全數丟掉,

於是打的火熱的兩個人立即分手。

我聽完了,馬上脫口而出:「哎,那女生太年輕了。」

話一說出口自己也覺得很扯爛……靠,能用這種口氣評論,我是老到哪啊?


不過那女生真的太白目了。


憑什麼把別人的東西丟掉?

話又說回來,那些照片不但不能丟,
還要常常拿出來照三頓焚香祭拜,
向上天祝禱個個都有好歸宿,
要滿懷感激的替她們祈福;

因為沒有從前那些女生她哪能遇到現在這個男朋友啊?

打從心裡感謝的哩,還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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