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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想,以前我一個月兩千塊跟現在領了一份正式薪水的差別,就是多了一 些奢侈品和一點責任少了一些憂慮。
有了錢,覺得自己可以做的事變多了,我還記得,第一次拿正式薪水買的奢侈品就是那台玩具數位相機。
那個感覺感覺真的很好,自己的需求與欲望可以被滿足,被自己實現,那就是自由。

然而我們可以看到很多人,活的並不開心,常常就是夢想不能被實現;
不能實現夢想的人的痛苦,就是壓制了真實想法的無可奈何,不能「實現自己」的不自由。
為什麼人們「不能實現夢想」呢?因為達成夣想需要勇氣,需要割捨,而大部分人是懦弱而安逸的,
能作的只有做夢跟羨慕達成夢想的人,羨慕他們的強大。

而我知道我很想要去做一些事,「如果可以」的話,我馬上辭掉現在的工作去達成。但我現在沒法這麼做,
因為「如果可以」的意思是,「如果」我有足夠的錢的話。

講來很俗氣,事實是,達成夢想的原因並不是金錢。

只是我覺得,沒有錢去追尋夢想,是一定要捨棄一些對我來說也很重要的東西;而如果有錢的話,事情會比較順利一點,比如說可以讓家人衣食無慮的狀況下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

於是我很想多賺點錢,但我不想很粗糙的冒然去找份兼差,我想要好好想一下,如果我想要「錢」,那「錢」是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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