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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的十月開始,因為徐師兄的一句話,於是我開始為了買房子而一直持續的看房子。
他說:「我幫你付頭期款。」

一開始我想,我現在就是沒什麼錢,把現在付房租的錢拿來付貸款吧。這樣一算,大約要找二百萬左右的房子。

而且,我的需要,不能離火車站太遠,不能離常去的電影院太遠,不能離書店太遠…
呃,基本上就是生活機能很好的地方。
而且房間數不能小於三間,還要放我的工作室。

於是,二百萬左右的房子大概長這種樣子。

一,沒有管理員。
二,屋齡一定超過二十年。
三,位於沒有電梯公寓的五樓。
四,扣掉公設小不拉機。
五,雖然位於精華地段,但週遭環境糟到一種匪夷所思的地步。
(為此發現許多台南不為人知的地方)

這中間也看到一兩間符合需求的房子,但總是被徐師兄打回票:
「這比我們之前住的房子還小!」

呃,如果要找之前我們住的約四五十坪的房子,恐怕要花上四百萬以上(約十五年以上)

我哪付的起一個月二、三萬的房貸啊。

看的頗氣餒…後來與一隻狐狸聊過之後,發覺恐怕我條件太嚴苛;一咬牙,好吧那就把預算提高,約三百萬左右吧。

事情有好轉嗎?
我只能說,屋子這種東西,還真的是滿天要價,還錢是吧,看各人本事囉。

三百萬的房子約長成這樣:
1,有管理員,住戶眾多,但不知為何管理費多到一種不合比例的狀態。
2,依舊是小不拉機。
3,格局甚至比我之前看二百萬的還差。
4,房子約在十年內,依照附近的環境來看,
可以預見再過十年,他就跟我之前看的房子一樣糟。

並且,後來發現,三百萬,我可以買新房子或是考慮中古透天的了。

到此,不能說是氣餒了,而是氣憤了。

一間間小不拉機的鴿子籠,為什麼要這麼多錢呢?

此次去台北,還是習慣性的注意房價。
在新北投站附近的仲介廣告:十多坪的小套房要三四百多。一間三房兩廳公寓要價千萬。

嗯哼!

我開始感到買房子的荒謬性。

在台南,市中心附近,新房子約一坪十二萬(殺過價的話。)於是三十坪大約三百六十萬。
在台北,非精華地段,要坐公車到捷運站的房子,一坪三十萬是便宜貨,於是三十坪約九百萬。

那這樣的話,九百萬在台南應該可以買到約九十坪的房子。(非透天或平房)
屁!九十坪的房子依舊要上千萬。

也就是說,房價並不是依某種共通規則定出來的,完全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而且房價也是比較出來而不是房子「本身到底價值多少」的問題。

於是買房子變成一種感覺問題。

仔細一想,人們買賣的根本不是房子本身而是「家的感覺」,更進一步想,買賣土地更是他媽的荒謬絕倫的事。

「土地」不是哪個人生產出來,為什麼他可以被買賣?為什麼他可以被擁有?

說穿了這都是一個又一個莫名其妙的規則。
嗯,沒錯,我真的很堵爛,從這件事上更可證明我反社會的程度。

他媽的我真的很想大叫說,幹~我不玩了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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