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想到:
之一
是人都該感到憤怒,
從出娘胎後,生存就是一連串的侮辱。
如果我們肯定生命的偉大,而我們從那麼偉大的地方來,
(聖經:上帝依自己形像造人)
為什麼我們呼吸,要吃飯大便才能活下去?
在剛到這世界的前幾年,我們學著說謊,不認清現實才活的下去。
我們驚慌,如果父母不愛我們,我們就活不下去。
於是我們要先討好父母親,或是任何要餵養我們的人。
我們要生老病死,我們被慾望驅使,我們要依隨別人的眼光。
世上任何一切都是對生命存在的侮辱。
這才是我憤怒的根源,我憤怒的是這個世界,
而讓我來世上的父母親只是一個顯而易見的形像而己;
這也是為什麼人都有反抗父母親的時期,
因為他們是在我們生命初期的獨裁者;
我們要先有勇氣反抗與質疑生我育我制定規則的父母,
打破這樣的兒時偶像,
才能真的長大成人,建立自己的世界自己的規則。
之二
如果我們是全知全能的上帝,或者說是宇宙某種意旨的片段,
那麼出身高貴的我們,是應當要憤怒的。
憤怒自己原本是全知全能的一部分,卻變成了零碎的片段,
變的那麼愚蠢無知。
要歷經千辛萬苦才能回到那全體;可是回到全體又不一定永遠在全體。
這世上的各式磨練,若有一個功課沒作好,很抱歉,重修。
回到全體的短暫停留後,還是得再來被這世界侮辱。
於是憤怒是人一定有的:
憤怒這個世界如此不珍惜我,如此的輕忽我。
這種不被珍惜的感覺,不分階層不分性別不分聰明才智,
所以,就算是一個出身富裕,受到良好教育的人,
在他的心裡,也一定會感到憤怒,那是生命居然可以被侷限的痛苦。 在心裡頭形成一個黑洞,把任何東西都捲進去。 而那個洞只有在感受到偉大存在,感受無限的愛,才可以被填滿。
什麼都有什麼都順利的人,
內心的苦楚非常不容易說出來,因為「不會有人同情」。
但是感受就是感受,痛苦就是絕對存在,而不是被比較出來的。
之三
我覺得,憤怒就是人心裡那個空虛的源頭:
之四
而一個人會感到快樂,是因為完成了某件比自己更大的事,
明白自己並不是被框住的,在實現自我的過程中,人會感到自己的無所不能。
但是跟著每個人的認定,搞不清狀況的人去追求被更多的人注目;
把別人的注目當成更大的自己。
而想搞清狀況的人,則是想辦法注目自己。
注目自己,聚焦在自己身上,在認識自己上開疆拓土的人,才有最實在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