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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覺那種「只要存在就很快樂的人」是第一等人。

 

他們的日子很簡單,

沒有理想,沒有設定,
沒有「一定要怎樣才會快樂」。

 

只要活著,呼吸著,感受著……

 

不需要向誰證明什麼。

 

我一直很想當那樣的人,
而對於自己不能心安理得的悠哉生活感到很是罪惡。

可是現在我發現,每個人都有他的命。

 

我嘛,分明就是賤命一條,過不得好日子。

 

就一定要踢騰踢騰,就一定要難受;
沒有事就自己想事難過。

 

有簡單的日子不過偏生要過苦日子。

 

好像痛苦才能證明自己存在似的。

 

真的有夠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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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ohv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