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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娘漢,


是我的高中同學。

今天他坐飛機去美利堅共和國。

要去哥大工作。

可能對很多人來說,去哥大當小小研究人員沒啥了不起。

住曼哈頓也沒啥了不起。

可是,對我來說,他很了不起。


他很勇敢也很努力,我有一些話一直都不知道怎麼說。

因為曾跟病魔搏鬥的關系,所以他失去了右手。

我小時候沒感覺,但隨著年紀的增加越覺得那是勇士的勳章。

我知道他老覺得自己不完整,面對喜歡的人,會覺得自己不夠格。

這很奇怪,一個為自己豐功偉業自卑的人,叫其他懦夫如我之流該如何自處?


在我心裡一直都很了不起的他,今天他的地位又更高了。

因為我看到他寫的一篇心情記事,我很感動。

他很真誠寫出他的害怕。


他好老實的寫出自己的虛弱。

這可是一個男生啊。

真的很了不起。



這傢伙是我人生裡第一個看到覺得帥氣的男生,
長年以來一直佔據我心中帥氣男生第一名。

本來今年出現了一個也很帥氣的日本男生把他比下去,

可是這篇記事他又重回排行榜裡的第一名了,
而且排在他後面,那個日本男生都遠到只能看到頭髮,連臉都看不到了。



親愛的林娘漢,雖然你硬搶著一定要趕在我之前出國去,變成歡送聚會的主角,
(我也想要當主角啊 可惡!)
可是你的記事讓我很感動,而且還有掉眼淚,
掉眼淚很傷元氣,所以我去找你玩的時候記得要餵我吃好一點。



一路順風。

(揮手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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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ohv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